为了保证学报论文的质量,对来稿均应进行严格的审查,由编辑、编委、主编和各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把关。
1、编辑初审 (新稿/修重稿)
⑴ 通读全文,熟悉内容,审查稿件与学报宗旨、组稿范围的符合性;
⑵ 甄别内容的政治/宗教敏感性;
⑶ 检测稿件内容与待发、已发稿件的雷同性、重复性;
⑷ 检查稿件:①文稿完整性、公式图表的完整/可读性;②作者信息、注释及参考文献著录的完整性、规范性;
⑸ 对内容严重缺失、疑似剽窃抄袭或妄议敏感话题的稿件,予以退稿;
⑹ 疑难稿件,转呈主编/编委研究处置。
2、学科专家二审 (新稿/修重稿/修审稿)
⑴ 评价稿件创新性、科学性和实用性,指出在政治、科技、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;
⑵ 对修改后可录用稿件,详细指出修改建议;对不宜录用稿件,说明退稿理由,指出文稿不足及可供参考的资料等;
⑶ 文稿(标题、关键词、摘要、译文、表述及论证等)的具体修改标注。
【专家遴选】 ①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人员或教授、研究员;
② 按“双向盲审”及“内稿外审、外稿内审、内外兼审”原则,选择对口专家。
3、编辑复审 (修审稿/修录稿)
⑴ 依据专家审稿(修改再审/录用)意见单,认真研读稿件处理单、原稿/批注稿,逐一提出稿件在标题与内容一致,摘要的自明、完整及规范,参考文献著录规范、信息齐全,论述推导(过程、方法、分析及结论)的科学、可靠,图表的规范,作者信息完整等方面的修改意见,填写处理单(修审/修录)。
⑵ 对作者返回(修审/修录/录用)稿,对照稿件处理单、原稿/批注稿,认真审读作者修改稿及其修改说明,评定修改质量,填写处理单(退稿/专家复审/修录/建议录用)。
⑶ 疑难稿件,转呈主编/编委研究处置。
4、主编/编委终审 (疑难稿、建议录用稿)
对照学报宗旨、稿件处理单、修改稿,审查政治敏感性、符合性,检查内容完整性、标题与内容一致性、摘要自明性等,完成质量终审,签署录用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