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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兰州工业学院学报》编辑部保密工作制度

2020年04月24日 16:18  点击:[]

编辑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,并承担因泄密产生的全部责任。

1. 稿件是作者科研成果的体现,具有知识产权,受法律保护。在稿件出版刊发前,严禁泄露稿件的相关信息。

2. 稿件实行“双向匿名”审稿,严禁向第三人泄露审稿专家、论文作者信息。

3. 专家审稿意见、作者修改答辩/说明/解释等,必须在删除个人信息后,以编辑部名义函告,沟通。

4. 对不宜录用稿件,应该及时通告作者并封存归档,严禁外传第三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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